走進辦公室,順手拿出信箱裡的三份報紙,下意識匆匆掃描標題,可是一張寧靜海灣照片先抓住我的目光:細碎白色浪花拍打趴在沙灘上的男童,他身穿深色鞋、短袖紅色上衣、藍色短褲,濕透的頭髮和衣物,他絕不是來海邊玩水。我問自己:「又是溺斃照放頭版?這回是小孩?」翻出第二份報紙,同一個場景,這個男孩被看來像是海防的年輕男士抱在手中,只見男孩的小腿和濕透的小鞋。
新聞照片的意外爆發力 震撼政壇
新聞照片裡非生即死的真實人生
三歲Aylan的死亡新聞照片,像是吞噬他生命的無情浪濤,湧入歐洲各階層人民的心坎裡。2007年,意大利南方發生嚴重的移民船難,歐洲議會在議場內舉辦音樂會,呼籲歐洲政界正視移民問題。那是移民人道議題,進入跨歐洲層級的濫觴,不再是歐洲各國獨立面對的內政問題,請看我寫過的“南歐陽光沙灘勝地的黑暗偷渡客”。八年之後,敘利亞戰亂,讓歐洲內部的移民議題,尤其是庇難申請者從非洲延伸到亞洲,串聯了敘利亞、巴基斯坦、伊朗、一直到阿富汗;加上歐洲內部奠定人員自由流動的申根條約,讓移民問題變成牽一髪而動全身的社會安全議題。
台灣歐洲新聞媒體的移民報導比一比
- 經濟移民economic migrant。希望到母國以外的國家,尋找更好的生活。這群人通常持有有效旅行證件,也得以順利取得居留證件。
- 難民refugee。通常指因為母國戰亂,走避他國的移民。
- 庇難尋求者asylum seeker。罹難的Aylan和他的家人,搭乘簡陋小船,就是希望偷渡到希臘申請庇難。正式遞交申請文件之後,無論庇難申請是否通過,都稱為庇難尋求者,審核時間從數月到數年都有。接受申請庇難的國家有義務提供基本人道照顧,例如衣物、三餐、住所、未成年者的教育。這項普遍存在歐洲各國的人道法規,讓亞非移民能夠找到另一個安身立命之地。可是庇難申請如果被拒絕呢?那又是另一個殘酷的社會問題了!順帶補充:台灣尚未有庇難申請的法律,也就是媒體俗稱的難民法。
- 沒有合法旅遊或居留證件的移民者sans papaier/undocumented。在台灣通常稱為非法移民,可是歐洲媒體不會將「非法」兩字,掛在沒有合法證件的移民身上。因為移民並未觸犯任何法律,只是缺少合適的行政文件,媒體毋需為移民定罪。按照聯合國人權公約,這一類移民同樣享有基本人權。正在比利時移民主管機關前,排隊等候申請庇難的移民,某種程度來說,也可以算是未具備合法居留證件的移民。
新聞照片觸發的民眾自發大愛
比利時受理庇難申請的主管機關Fedasil位於布魯塞爾火車站北站附近,因為Aylan罹難照片,激起許多人的大愛。民間組織和義工,以及比利時全國各地的熱心民眾,透過臉書有組織的提供物資支援和義工人力調度,大排長龍的移民得以暫時住在公園裡的帳篷,公園裡甚至還有臨時的帳篷學校。
比利時移民官員面露施捨的大爺嘴臉,緊急在附近設立收容中心搪塞各界質疑的聲浪,可是它只提供晚間住宿,沒有提供飲食和沐浴設備,白天睡醒就必須離開。真正使用的等候交件移民,少之又少。新聞記者訪問暫棲民間接待帳篷的移民,許多人表示,雖然是帳篷,可是該有的都有了,只差沒有wifi,從家鄉長途跋涉後,終於可以好好休息。隔天,熱心民眾跑去架設wifi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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